根据市政府办公厅通知和学校要求,2012年清明节放假安排如下:2012年4月2日至4日(星期一至星期三)放假,共3天。3月31日(星期六)、4月1日(星期天)上班上课,分别补4月2日(星期一)、4月3日(星期二)的课。请在放假前搞好环境卫生,对师生员工进行一次安全教育。节假日期间如遇有重大突发事件发生,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特此通知。
社科部
2012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