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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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科部关于加强清明节前后师生安全管理工作的

来源 :      作者 : skb     发布时间 : 2012-03-28

各教研室、办公室、资料室:
2012年清明节将至,为使广大师生度过一个平安、祥和、文明的假期,根据学校要求,现将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安全工作
各教研室、办公室、资料室要以高度的责任感重视并切实加强安全管理工作,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注重日常安全宣传教育,落实防范措施,及时掌控信息,确保正常的教学秩序、生活秩序和人身财产安全,将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落到实处。
二、全面深入进行安全检查
在节前要及时以适当形式对全体教师、研究生进行一次深入的安全教育,重申学校的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和安全知识,增强师生的遵纪守法观念和安全意识,防止意外伤害事故发生,特别要加强防盗、防骗、防火、防食物中毒的安全教育和管理。
各教研室、办公室、资料室、学生宿舍要进行一次彻底检查,严格按照《杭州师范大学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相关规章制度的相关要求,及时发现、排除消防安全隐患,贵重物品妥善保管。学生要注意生命和财产安全,在外要注意交通安全,自觉增强防骗、防盗意识,与陌生人交流尤其是需要支付金钱时要有警惕心理;宿舍不得使用违禁电器,防止出现火灾;在校外吃饭、聚餐要注重卫生环境,防止食物中毒或暴饮暴食引发身体疾病;在宿舍时要自觉遵守学校宿舍管理制度,不得喧哗吵闹影响他人休息,不得晚归、不归。
三、学生严格遵守学校关于组织集体活动的规定
按照学校相关规定的要求,节假日期间不允许学生擅自组织或作为中介组织旅游等集体活动。学生回家必须报告部办公室或导师,特殊情况确实需要组织集体活动的,必须按程序出具活动方案和行动路线,并落实相关的负责老师,由部主要领导签字后并报经研工部审批后方可执行。
希望全体师生能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做到文明出行,平安过节。

社科部
2012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