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根据《杭州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奖学金评定管理办法》(修订)的规定,2013届毕业研究生2012—2013学年的优秀奖学金评选工作即日起开始,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奖类别及评定比例
1.优秀奖学金比例一等奖不超过5%、二等奖不超过10%。具体名额分配请见附件。
2.单项优秀奖学金评定,具体细则请见《管理办法》。
说明:研究生毕业奖学金评定要求学生毕业论文盲审成绩须达到三个B以上或者二个A一个C以上”。
二、评奖程序
1、研究生自我总结一学年的学习、思想表现等,对照奖学金评定条件提出申请并认真填写《杭州师范大学研究生优秀奖学金申请表》(见附件),主要表现栏填写内容不少于300字。
2、硕士生指导教师对申请者提出鉴定及推荐意见。
3、各学院(部)组织有关人员召开研究生奖学金评审会。提出评审意见后,统一将材料(见附件)报校党委研究生工作部。材料必须由分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
4、校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组织审核评定,确定奖励等级并公示。
三、时间安排及注意事项
评奖材料请各学院(部)在2013年5月24日前报校研究生处,逾期不再受理。书面稿交至行政楼305办公28867967,电子稿发送至1009096194@qq.com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13年5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