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新学期开课在即,为使本学期的教学工作有序推进,现将开学初教务运行的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1、2月24日,学生报到,请做好学生返校情况的统计工作(附表1)。2月25日上午10时前,各学院将学生报到情况(附表2)、各学院(部)的教师报到情况、学期教学工作的准备和落实情况、教学方面存在的问题等报送教务处教务科(含电子稿)。
2、2月25日,学生正式上课。开课前,请各学院(部)再次核查本学院(部)的教学任务落实情况,对存在有待定或因故调整的任课教师,请务必安排落实好;核查师生所用教材是否全部到位,教材存在的问题请及时与教材中心联系落实;核查教师教学工作记录本、听课本、教学进度表等教学所需材料的发放情况等。
3、2月25日前,请各相关学院将来访交流学生的报到情况报送教务处教务科(附表3),由我校派往其他高校交流学习学生的报到情况根据各高校的开课时间上报。
4、2月27—28日、3月5日为学生补(缓)考时间,考试科目的时间、地点请务必通知到有关学生。特别提醒:学位课程正考成绩70分(新疆、西藏等边远地区65分)以下者, 可在补(缓)考期间再给予一次考试机会;考试违纪、旷考者不得参加补考,相应课程需重修;补(缓)考要求与正考相同,即考生需单人单座随机隔位安排考位,监考人员必须为本院教职员工,学生须携带身份证或学生证参加考试。
5、3月2日前,各学院(部)受理学生课程免听申请,《课程免听申请表》汇总后交教务处信息科。
6、3月9日前,各学院(部)在教学管理系统中完成补(缓)考成绩的录入工作。
7、3月15日前,各学院教务科完成学生学业警诫、课程平均学分绩点警示、学位课程警示工作,相关材料一式四份,一份学院留存备案,其他三份分送学生辅导员、学生家长以及学生本人,材料汇总表报送教务处教务科备案。
8、3月30日前,各学院(部)将上学期的“试卷存档情况一览表”(含考试和考查课程)报送教务处教务科备案。
9、做好学生学费的催缴工作,尤其是毕业班学生学费的催缴工作。学生证加盖注册章需以校计财处提供的学生缴纳学费清单为依据。
教务处
2016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