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杭州师范大学2016年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结合学院各专业特点,制定马克思主义学院2016年研究生招生复试基本办法。具体内容如下:
一、复试范围
复试是研究生入学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学院所有专业拟录取的考生均应参加复试,复试者的初试成绩必须符合教育部2016年下达的复试基本要求。
二、复试形式
复试的形式包括笔试和面试。笔试(满分100分),主要考核考生的专业素质和专业知识运用能力,考试科目为招生简章规定的专业复试科目。
面试(满分100分),主要考核考生的专业知识与基本理论素养、思想政治品德及心理健康等方面的内容。复试面试小组成员一般不少于 5 人,秘书1人。考生外语听力和口语能力由外国语学院派专业教师测试。
跨学科考生,复试时需加试《政治学》和《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两门主干课程,每门加试课程的考试时间为2小时,每门满分100分。
三、复试成绩计算
考生的综合成绩由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构成,复试成绩由笔试和面试成绩构成。具体计算如下:
考生综合成绩=初试成绩(占50%)+复试成绩(占50%);
初试成绩=初试四门科目总分/5×50%
复试成绩=专业笔试成绩(占50%)+专业面试成绩(占50%)
外语听力、口语测试成绩及跨学科考生加试的2门本科主干科目成绩均作为参考,不计入复试总成绩。如以上任何一门科目成绩不合格,复试即为不合格。
四、复试程序
1、考生到马克思主义学院报到,由学院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
2、组织考生参加由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与心理咨询中心负责的心理测评;
3、学生前往学校规定医院体检;
4、组织学生参加由外国语学院专业教师对复试考生进行的外语听力、口语测试;
5、组织复试考生进行专业笔试;
6、组织复试考生进行专业面试;
7、组织跨学科考生进行加试;
8、学院党总支组织对复试考生进行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心理测试面试。
五、其他相关规定
1、调剂规则、体格检查及心理健康测试等事宜,严格按照《杭州师范大学2016年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管理办法》执行。
2、学院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整个复试工作,确保复试过程公平、公正、透明。
马克思主义学院
2016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