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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中国高等教育学会 第九次高等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的通知

来源 : 杭州师范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     作者 : 马克思主义学院     发布时间 : 2016-05-16

各学院、研究机构:

根据《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关于评选第九次高等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的通知(2013-2015)》(下文称为《通知》)要求,现组织校内各单位进行申报,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申报者所在单位必须是浙江省高等教育学会会员单位及各分支机构成员。申报参评本届优秀高等教育科研成果奖的成果必须为在2013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期间完成。

2.本次评审浙江省高等教育学会拟推荐优秀成果奖5项,各会员单位和专业委员需组织初评。我校限推荐1项。

(注:该奖项为市厅级奖)

3.此次评选活动,按照《通知》的相关内容实施。申报者按照《通知》要求,填写《中国高等教育学会第九次高等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申报表》。参报单位初审完毕,填写《中国高等教育学会第九次高等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推荐汇总表》。相关表格见附件。

4.参评单位需报送材料包括:推荐参评成果申报表一式7份,成果原件1份,(如需退回,请在明显处标注);单位申报成果奖汇总表1份,需加盖推荐单位公章。

5.此次评审不收取任何评审费用。申报参评单位统一报送纸质材料至人文社科处(恕园3幢409室),并提交相关材料电子版至人文社科处邮箱:skchznu@163.com。申报时间自即日起至2016年5月25日,逾期不予受理。

6.联系人:陈轶群;联系电话:28865131


附件1:中国高等教育学会第九次高等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申报表

附件2:中国高等教育学会第九次高等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推荐汇总表

 

人文社科处

2016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