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新学期开课在即,为确保本学期的教学工作顺利进行,现将开学初教学运行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新生方面
1.9月19日,新生报到。各学院需做好新生报到人数的统计工作,并在9月20日上午10时前,将“新生报到情况汇总表”报送教务处来老师。做好校历、学生证、校徽、专业培养方案的发放工作,指导新生领取教材、熟悉校园环境等。新生学生证由教务处统一打印。
2.9月21日,新生上课。学院需在开课前组织新生学习我校教学管理、学生管理等相关文件,并对有关管理规章和要求进行必要的解读和说明。
二、老生方面
1.9月1日,2016年专升本学生、四年制2014和2015级学生、五年制2013和2014级学生报到,学生“报到情况汇总表”于9月2日上午12时前报送教务处来老师;9月19日,四年制2016级、五年制2015和2016级学生报到,学生“报到情况汇总表”于9月20日上午10时前报送教务处来老师。
2.学院需做好学生的校历发放、教材领取及学生证注册等工作。通知重修及延长学制学生选课,落实补考安排等。
3.学院需通知专业转换学生到本院教务科报到,换发学生证并办理注册手续。学生需与学院辅导员联系落实住宿安排等。
4. 9月1日下午14时前,学院将补(缓)考安排表电子稿报送教务处教务科王老师。补(缓)考时间、地点请务必通知到有关学生。特别提醒:学位课程正常考试70分以下者,可在补(缓)考期间参加考试;考试违纪、旷考者不得参加补考,相应课程需重修;考试要求视同期末考试:学生须凭身份证或学生证参加考试、考场单人单座随机隔位安排考位、每试场至少安排两名监考人员,监考者须为本院在职教工。
5.本学期老生分为两个时间段报到,各学院需分别做好开课巡查安排及相关记录。
三、教师方面
1.开课前,请学院再次与任课教师核实上课的时间、地点等;核查教师所用教材是否全部到位,若教材存在问题需及时与教材中心联系落实;核查教师教学工作记录本、听课本、校历、教学进度表等教学材料发放情况。
2.教育实习带队教师需在学生进点前,进一步与实习学校联系落实实习生的食宿和教学安排等。
四、其他
1.开课前,学院(部)应再次核查教学任务安排落实情况,任课教师若有待定或因故调整的,请务必在开课前安排落实好。
2.9月2日上午12时前,请学院(部)将教师报到情况、学期教学工作准备和落实情况以及教学保障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以电子稿形式报送教务处来老师。
3.学生证加盖注册章需以学校计财处提供的学生缴纳学费清单为依据。
教务处
2017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