硕士生教学

关于申报研究生全校公共选修课的通知

来源 : 杭州师范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     作者 : 马克思主义学院     发布时间 : 2017-09-22

各学院(部):

为提高我校研究生培养质量,加强研究生课程建设,拓宽学生视野和知识面,发展学生的兴趣和特长,现启动新一轮优质研究生全校公共选修课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教师须具有博士学位和高级职称。

2.对申报开设的课程领域有较好的研究成果。

3.能提供该课程的内容简介(中英文)、教学大纲、教材及考核办法。

二、申报时间

2017919—928日。

三、申报流程

1.教师填写《杭州师范大学研究生全校公共选修课申报表》、《杭州师范大学研究生全校公共选修课教学大纲》(附件12),925日前交所在学院审核,学院院长批准通过后,928日前由学院统一报研究生院培养质量办。

2.学校组织专家组评审,随后公布批准开设的课程。

四、上课学时及时间

每周2学时共8周(1学分),开学后第2周上课。

五、申报课程及要求

1.每个学院限报1-2门,各学院要从培养创新型、应用型人才的需要出发,挖掘课程教学资源,鼓励优秀教师开设全校公共选修课;同时须充分结合我校文理交融、艺体兼备、科学素养与人文精神有机结合的人才培养特色,尽可能多的跨校区开课。

2.所申报开设的课程均应按规范化课程建设要求,做到有课程内容简介、教学大纲、教材或讲义、教学进程表和考核办法。

3.如果需要学生购买教材,必须在课程内容简介后加以说明,由学生自愿购买,不得强制学生购买。

4.开课至少10人以上,否则不以开设。

六、酬金发放标准

课酬按研究生专业课程*1.5,按照学校工作量编制相关规定单独进行核算并标注,与其他研究生工作量编制费一同发至开课学院,由学院下发至教师个人。

联系人:何老师;联系电话:28867962;邮箱:327269343@qq.com

附件1:杭州师范大学研究生全校公共选修课申报表

附件2:杭州师范大学研究生课程教学大纲

研究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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