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政课教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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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试卷命题管理整改工作的通知

来源 : 杭州师范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     作者 : 马克思主义学院     发布时间 : 2017-12-27

各学院(部):

为迎接2018年本科教学审核评估,学校于近期开展了校内专业评估,反映出我校在试卷命题管理方面存在不少薄弱环节,现将专家反馈意见和整改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存在的问题

1.不少课程存在考核要求低、题量少、难度小的问题。有些课程和教学环节的成绩普遍偏高或偏低,成绩没有呈正态分布。有的课程存在试卷质量审核把关不严的问题。

2.课程教学大纲未能起到纲领性作用。不少课程教学大纲、教学日历、考核方式申请和最终的考核之间评分标准不一致,评分比例随意调整现象严重。

3.阅卷评分比较随意的情况时有发生。部分课程试卷批改不规范,出现分数算错的现象。批阅者未按规定签名,特别是有的老师在分数修改处未签名,存在随意更改试卷成绩现象。

4.平时成绩缺乏依据。课程普遍存在平时成绩打分过高,没有区分度,也无据可查的情况,缺少过程性评价的原始材料。说明对学生平时学习过程缺乏有效的监管和合理的考量。

5.试卷质量分析不认真,不少试卷质量分析只有寥寥数语,试卷分析与教学总结缺乏基于教学目标达成的针对性与实效性,改进措施不明确,改进的效果缺乏评估与追踪。

6.试卷存档材料不够完整,试卷标准有缺失,有的试卷有标准答案,但没评分标准;试卷装订册内缺失B卷试卷等。

二、整改意见

学院应组织教师认真学习《杭州师范大学考试管理规定》(杭师大办字〔2013〕91号)有关要求,并着重做好以下工作:

(一)关于试卷命题与审批

1.提高试卷命题质量。试卷命题应体现教学目的、覆盖教学大纲的主要内容,教学大纲中要求学生在课外学习的内容也应该列入考核范围。试题应更多注重对学生分析、综合、评价能力的考察,适当降低识记性内容考核,避免难度偏低。题量应以一般学生能在120分钟完成为宜,不宜偏少。出题须严谨,避免出现表达不清、有歧义、命题错误或不当内容等的情况。试卷应有良好的区分度和恰当的不及格率。A、B卷和近三年同门课程重复率不得高于20%(含)。

2.建立严格的试卷审核制度。在考核方式上,对于条件成熟的课程和进行课程考核方式改革的课程,除了闭卷笔试外,可以视情况采用机考、开卷笔试(机考)、口试、 课程论文、实际操作考试等灵活考核方式,或多种考核方式并举,但需由课程负责人或命题教师填写《期末课程考核方法申请表》,报学院分管领导审批,同时报教务处备案。

学院尤其要加强对试卷质量的审核。在《考试命题审定表》上清楚写明意见,对采用开卷方式等考核的课程在试卷内容的审核上要尤为慎重,避免以考试改革为名变相降低考试难度。在审核同时要注意试卷格式的统一,加强对试卷的规范性管理。

3.大力推进教考分离工作。公共课必须进行教考分离,试卷流水批阅,统一打分。由不同教师授课的平行班课程试卷须统一,集体阅卷。无特殊情况,本学期的学科基础平台课应采用试卷(题)库抽题方式进行。

(二)关于成绩评阅与管理

1.任课教师需加强对学生的学习过程管理,平时成绩给分须有依据。平时成绩一般包括课堂考勤、课堂表现、随堂考核、作业质量等,不得将出勤作为平时成绩的唯一依据。平时成绩打分要合理,避免打分过高,变相成为课程拉分手段。各类考核项目所占成绩比重应在课程教学大纲内详细列明并告知学生,以促使学生课堂自律、学习自觉。教师教学工作记录本应详细,保留过程考核的记录,对平时成绩给分能够给出合理解释。

2.严格试卷评阅。教师应认真阅卷,评分须严格按照“评分标准”进行。阅卷评分方法须统一,每个题目皆应有评阅标识。可以采用正分评阅,也可以采用负分评阅,但正分、负分不得混合使用。

3.认真做好试卷质量分析。试卷质量分析是教师对出题质量和学生掌握情况的分析,也是促推教师提升教学质量,反思教学过程的有效抓手。试卷分析务必做到详实,有针对性,少说空话套话,用数据而不是凭感觉下结论。试卷分析一般应围绕以下几方面展开(对命题的评价,是否符合教学大纲和教材包括的知识范围;分析试题的难度、区分度、解析命题的优劣;学生学习效果与教师预期的差距;有关改进教学的意见等等;一般应在200-300字左右)。各学院应予以高度重视,可结合专家意见对教师进一步细化要求并给予指导。对试卷分析过于简单的课程,应退回教师并责成改进。

4.建立试卷复核机制。每份试卷均应由复核人(一般应为同一课程组或教研室教师)对照评分标准进行复核,确保试卷评阅和计分无误。评分或核分有差错时,须由阅卷教师、复核教师商议后于分数修改处签字以示更正。

5.改进成绩发布机制。教师成绩递交后,须经学院审签后方可发布。一般情况下,总评优秀比例应控制在20%以内,不及格也要有恰当比例。期末考试成绩在50分以下者,总评成绩一般不能评为合格。

6.严格抓教学过程管理。对下列学生要限考(开课学院需于考前一周将名单报教务处):

(1)一学期内缺课(包括病假、事假、旷课等)累计超过该课程总学时三分之一的;

(2)期缺交作业(实验报告)达三分之一的;

(3)他人作业和实验报告等,经批评教育仍不改正的;

(4)违反课程教学大纲约定的。

(三)关于考试材料整理与归档

1. 考试归档材料必须齐全,考试材料包括试卷、考场安排表、考场情况登记表、学生诚信签名单、考生签到表等,各类考试材料应分编目录、分类存档。考试结束后三天内,教师需以教学班为单位将答卷按学生学号从小到大排序,并与参考答案、评分标准、考试成绩单、试卷质量分析表、教师教学工作记录本等材料一并交学院存档。

2.考试管理有关材料的保存应严格按照有关档案管理的规定,设置专门场所、指派专人保管,杜绝试卷遗失、泄密等情况发生。鉴于在校生可以适当延长学习年限,学生试卷至少应保存至毕业后5年。

(四)关于考试管理质量监控

1.构建内部质量保障体系。学院须成立教学质量监控小组,由教学院长,系主任,专业负责人及学院督导组成,将专项督查、及时反馈、整改和提高等成为制度化。

2.开展固定主题教研活动。学院应要求基层教学组织每学期组织召开试卷质量分析会,就命题质量、学情、试卷(题)库建设等进行专门分析与讨论,不断提高教师命题的水平与能力。

3.为严肃考试管理,凡是试卷存档材料中涉及签名处必须手签,不得使用签名章。

本学期期末考试在即,各学院要严肃教风,即行落实上述要求。试卷作为教学过程材料是审核评估的必查材料之一,各学院(部)要对此次专业评估中存在的问题给予高度重视,并将责任落实到人,及时予以整改和完善。学校将持续督查,对执行不力的学院和个人予以严肃处理。

教务处

2017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