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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8-2019学年第一学期开学初教学运行工作的通知

来源 : 杭州师范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     作者 : 马克思主义学院     发布时间 : 2018-09-05

各学院(部):

新学期开课在即,为使本学期的教学工作顺利开展,现将开学初教学运行的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1、9月1日,新生报到。请各学院做好新生报到人数的统计工作,并在9月2日上午10时前,将“新生报到情况汇总表”(附件1)报送教务处。做好校历、学生证、校徽、专业培养方案的发放工作,指导新生领取教材、熟悉校园环境等。9月8日,专升本新生报到,请做好专业培养方案的发放与学业指导工作。9月17日,新生开始上课。开课前,学院需组织新生学习我校“学籍管理”、“考试管理”等相关管理文件,并对有关规定和要求进行必要的解读和说明。

2、9月8日,老生、专升本新生报到,各学院做好学生返校情况的统计和专升本新生报到统计工作。9月9日上午10时前,将学生报到情况汇总表(附件1)、各学院(部)教师报到情况及学期教学工作准备和落实情况、教学方面存在的问题等报送教务处教务科(含电子稿)。9月14日前,相关学院需将交流生的报到情况报送教务处教务科(附件1)。

3、9月8日、9月9日,学生以班级单位领取本学期教材,具体安排见教务处网站《关于做好2018-2019学年第一学期教材发放工作的通知》(http://jwc.hznu.edu.cn/c/2018-07-24/2042408.shtml),请提前做好通知。

4、9月10日,老生开始上课。在此之前,学院(部)需再次核查本学院(部)教学任务落实情况,对授课安排有待定或因故调整的任课教师,务必落实安排好;核查师生所订购的教材是否全部到位,教材存在的问题请及时与教务处联系落实;核查教师教学工作记录本、听课本、教学进度表等教学所需材料发放情况等,确保教学材料发放到每一位任课教师。

5、9月8日-16日,学生补(缓)考,请做好补(缓)考试卷的印制、监考教师安排、补(缓)考签名单等考试相关工作。考试相关安排务必通知到有关学生。特别提醒:学位课程正考成绩70分(新疆、西藏等边远地区40分)以下者, 可在补(缓)考期间再给予一次考试机会;考试违纪、旷考以及因缺课超过1/3取消参加期末考试资格者不得参加补考,相应课程需重修;补(缓)考要求视同正考:考生需单人单座随机隔位安排考位,监考人员须为本院在职教工,学生须携带身份证或学生证参加考试。9月20日前,各学院(部)完成学生补(缓)考成绩录入工作。

6、9月21日前,各学院(部)受理学生课程免听申请,“课程免听申请表”汇总后报送教务处信息科。

7、9月30日前,各学院完成学生学业警诫、课程平均学分绩点警示、学位课程警示工作。相关材料一式四份,一份由学院留存备案,其他三份分送学生辅导员、学生家长以及学生本人(学生本人需填写签收单留存学院备案),相关材料汇总表报送教务处教务科。

7、9月15日前,各学院(部)将上学期期末考试安排表纸质稿盖章,并报送教务处教务科,用于档案馆存档。

8、核查教学管理系统中学生学籍信息的填报情况,对无信息或信息不全者,督促其在系统中补全个人学籍信息。

         教务处 

 2018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