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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主义学院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

来源 : 杭州师范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     作者 : 马克思主义学院 顾青青     发布时间 : 2018-12-13

1212日下午,马克思主义学院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以下简称《条例》),全体党员和教职工参加了学习。此次学习由教工第一支部书记应维华副教授担任主讲人,党总支书记、院长余龙进主持专题学习会并上党课。

应维华首先从三个方面对《条例》进行阐述,分别是《条例》出台的意义、《条例》逐章重点解读、《条例》贯彻和实践要求。在应老师看来,《条例》的出台是更好发挥党支部作用的必然要求,是传承治党宝贵经验的必然选择,更是保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领导核心的关键举措。紧接着,应老师为我们逐章逐条解读《条例》,第一章为总则,第二章为组织设置,第三章为基本任务,第四章为工作机制,第五章为组织生活,第六章为支委会建设,第七章为领导保障。应老师重点讲述了第二、三、六章,尤其是对里面的实施细节做了重点阐释。最后,应老师从要抓好培训、要加强培训和加强落实的角度提出如何真正贯彻落实《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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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主义学院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

最后,余龙进为此次学习做了点评并上党课。余龙进强调,认真学习贯彻《条例》是弘扬我们党“支部建在连”上的光荣传统,也是落实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具体体现,目的是全面提升党支部的组织力、战斗力,强化党支部的政治功能。对于高校党支部而言,应树立“四个意识”、“四个自信”,做到“四个服从”,立德树人、筑牢青年学生理想信念的根基。马克思主义学院总共三个党支部(退休支部除外),在近五年全评上了学校的先进基层党组织,为此,余龙进强调,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强化马院党支部的政治功能,建好建强三个先进党支部,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要发挥党支部在我们省重点马院建设中的重要作用;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保障教学、科研、地方服务等各项任务的顺利完成。

通过此次专题学习,马院所有党员和教职工都表示要抓紧学习贯彻《条例》精神,尽快将《条例》具体内容落实到我们日常的工作中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