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备好了吗?法治小讲堂的小火车又要出发啦!
唐朝著名史学家吴兢曾说过:“法,国之权衡也,时之准绳也。”当下世界总体稳定,但在社会安宁和谐的表面下,各类民事纠纷的暗流还在涌动。作为不谙世事的懵懂大学生,我们非常有必要提前了解家庭与社会,学习必要的法律知识,为未来做好充分准备。新一期的法治小讲堂,同学们分享分析了多起民事纠纷,涉及人身权、隐私权等多项权益,深入剖析了来自家庭和社会各个方面的矛盾。
下面,通过近期的给法治小讲堂,让同学们带你走进民法,走进复杂的家庭与社会~
第十三组夏灵琳、叶依墨同学,以李某家暴被撤销监护人案,讲述了反家暴法。
夏灵琳同学:面对家暴,不应忍辱负重,不应一次次原谅,而是要主动举起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保护家人。在本案中,面对丈夫对年仅半岁的儿子的家暴,程女士果断上诉,维护了母子的权益。座右铭:法律可以揭露罪恶,却不能消除罪恶。
叶依墨同学:不能让“家庭”的滤镜淡化暴力行为,也不能让“家庭”的概念禁锢维权的脚步,要勇于运用、及时运用法律武器,让施暴者得到惩罚。本案如同亡羊补牢,虽然程女士和儿子最终解脱,但李某的暴力已经对孩子造成不可挽回的伤害,令人叹息。座右铭:以法为盾,护己护亲。
第十四组陆思佚、陆钱妤、吴昱瑶同学,分享了一起家庭暴力案件。被申请人林某作为小龙的监护人,采取打骂等手段对小龙长期虐待,经有关单位教育后仍拒不悔改,其行为严重损害了小龙的身心健康,经法院判决依法撤销林某对小龙的监护人资格,并依法指定该村民委员会担任小龙的监护人。
陆钱妤同学:不幸的童年需要一生来治愈,我们希望通过这个案件,让大家在学习法律知识的同时,明白家庭温情的重要性。守小家,护大家。座右铭:法律不能使人人平等,但是在法律面前人人是平等的。
陆思佚同学:不幸的婚姻并不是一个母亲走向家暴的借口,每一个人都值得被爱,尤其是在人们的避风港--家庭里。现如今,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正在建设,我们要坚守法律的底线,也要敢于运用法律手段保护自己和身边的人。座右铭:公正的法律限制不了好的自由,因为好人不会去做法律不允许的事情。
吴昱瑶同学:长期的家暴甚至变态的家暴是一颗埋伏在众多不幸家庭中的毒瘤,摆脱这种原生家庭的阴影需要外界的帮助,也需要自我的救赎。我们要培养底线思维,法无授权不可为。但自己或周围的人的合法权益受侵害时,也要勇于发声,积极寻求法律手段加以解决。座右铭:法者,治之端也。
第十五组邵含婧、吴星玥同学,透过“杭州女子离奇失踪案”,看待死刑制度。
邵含婧同学:不同国家有不同的具体国情,死刑制度是废是留,不可一概而论。我国死刑制度的保留,是适合国情、符合公序良俗、能够稳定社会秩序和维护人民利益的最好选择。座右铭:有理智的人在一般法律体系中生活,比在无拘无束的孤独中更为自由。
吴星玥同学:杭州女子离奇失踪案的凶手被判处死刑,这是法院的定罪,更是一个社会对杀人凶手的深恶痛绝。当下我们应当捍卫死刑制度,死刑制度是维护我国社会治安的最大防线,对任何人都是公平公正的。座右铭:是法平等,无有高下。
第十六组马含、林培君、宋嘉欣同学,分享了现实版“我不是药神”案件。白血病患者陆勇为患白血病患者购买低价印度假药,却遭到检察院公诉,之后200名白血病患者联名发声要求免除刑事处罚,最后法院对检察院请求“撤回起诉”做出准许裁定。
宋嘉欣同学:陆勇的无罪释放体现了我国法律的温情和对于人伦道德的尊重。 我们既要坚守法治的基本立场,也要在具体法治中秉持关照人心,人性的温情立场,在适用法律对权利、义务、责任等的一般性规定时,进行各个案件的必要甄别与权衡。座右铭:青衿之志,履践致远。
林培君同学:不同国家有不同的具体国情,死刑制度是废是留,不可一概而论。我国死刑制度的保留,是适合国情、符合公序良俗、能够稳定社会秩序和维护人民利益的最好选择。座右铭:自由就是做法律许可范围内的事情的权利。——西塞罗
马含同学:白血病患者陆勇为患白血病患者购买低价印度假药,却遭到检察院公诉,之后200名白血病患者联名发声要求免除刑事处罚,最后法院对检察院请求“撤回起诉”做出准许裁定。座右铭:彼方尚有荣光在。
第十七组徐乐瑾、洪双双同学分享了父亲不堪重负杀死网购欠款百万女儿,后自首被判有期徒刑十五年,向我们展示了在生活重压下亲情的脆弱。
徐乐瑾同学:要理性消费,杜绝不合理的虚荣心;要控制自己的情绪,不能冲动害人害己。座右铭:位我上者,灿烂星空;道德律令,在我心中。
洪双双同学:网购便利生活,但错误的消费观会造成悲剧。座右铭:在一切能够接受法律支配的人类的状态中,哪里没有法律,那里就没有自由。
第十八组莫妍翌、王敏婧同学通过人脸识别装置侵害邻居隐私案,告诉同学们保护好自己隐私的重要性,同时教会我们如何有效保护自己的隐私。
莫妍翌同学:本案就人工智能装置的使用与隐私权的享有发生冲突时的权利保护序位进行探索,强调了隐私权的优先保护,彰显了人文立场,说明法律的保护主体还是人。座右铭:法大行,则是为公是,非为公非。
王敏婧同学:当人工智能装置的使用同隐私权的享有发生冲突时,综合考虑人文立场及人格保护原则,法律对隐私权赋予了优先保护。本案对于正当、规范使用智能家居产品,避免侵害人格权益具有一定的借鉴和指导意义。座右铭:公理之下,正义不朽。
莫妍翌:随着我们法治小讲堂活动的推进,同学们上台分享逐渐得心应手。选取的案例更加贴近生活,讲解的过程更加生动自然,不再拘泥于法律条文的分析,而是能够从案件中找出为人处世的方法,交给同学们更加实用的生活之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