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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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考生做好复试前相关准备工作的通知

来源 : 马克思主义学院     作者 : 马克思主义学院     发布时间 : 2023-03-26

一、准备复试材料并提交 

取得复试资格的考生,应在复试当天报到时提交以下材料:

(一)身份证明材料

1.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同一页上)。

2.准考证复印件。

(二)学历学位证明材料

1.应届生必须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2.往届生必须提交本科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若有)以及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3.获国外学历学位的考生须提供学历或学位证书以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网报后在中国学信网学历校验未通过校验考生须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三)其他材料

1.《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见附件1,先交复印件,拟录取后提交原件)。

2.《资格审查单》(见附件2)。

3.个人简况表(含本科阶段成绩、外语水平、科研成果、社会实践等)(见附件3)。

4.曾经更改过姓名或身份证号的考生须提供户口本或公安局开具的证明。

5.报考或调剂非全日制专业的考生以及其他报考定向就业的考生还需在拟录取公示期间上交定向就业协议书(见附件4)。

6.学位论文相关材料。

(四)复试材料递交方式

将以上材料按照顺序整理好,在学院规定时间内现场递交,地点详见复试通知。


二、复试当天所需用品

1. 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

2. 黑色签字笔。


三、心理测试

3月26日晚上22:00前在线上完成,操作方法详见附件7


四、注意事项

1.诚信复试。认真阅读教育部《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以及杭州师范大学发布的相关招考信息。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凡弄虚作假者一律不予复试;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复试。对提供虚假信息或材料,一经核实将取消其复试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学籍直至取消学历学位,责任由考生自负;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2.复试是国家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复试内容属于国家机密级。禁止在复试完全结束前将复试相关信息泄露或公布。若有违反,视同作弊。

3.复试前考生必须认真阅读并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附件5),自觉遵守《杭州师范大学复试考场规则》(附件6),服从工作人员的安排和管理,主动配合进行报考资格审查、“人脸识别”身份验证核查等事项。

4.谨防诈骗。我校研究生复试不收取考生任何费用,请大家务必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

5.积极调整心态,加强对相关专业知识体系的梳理与回顾、融会与提升,以最佳状态迎接复试。

6.我校及相关招生学院以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杭州师范大学研究生院官网、学院官网、电话、电子邮件、短信、公告等方式公开或发送给考生的相关信息、文件和消息,均视为送达,因考生个人疏忽等原因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请密切关注。

7.考生须用报考研究生时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填写的手机号与学院保持联系,如更换为其他手机号码,需提前向学院报备。

8.后续如有变动,以最新通知为准。


附件:

1.《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

2.《资格审查单》

3.《个人简况表》(全日制考生)

4.《研究生定向就业协议书》(拟录取后下载填写)

5.《诚信复试承诺书》

6.《杭州师范大学复试考场规则》

7.2023研究生入学心理测试操作指南


                              马克思主义学院

2023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