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道为常 以法为本
马院学子以案说法 明德崇法
法治小讲堂第七期
如约而至
在这里 我们将通过一个个案件的分享
增进对法治的了解
提高法治素养
感悟法治在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
深刻践行公平正义
第一组:思政232班的黄珊、黄子越、林家乐同学,分享了“徐州丰县铁链女事件”,被告人时立忠、桑合妞以治病等为名将小花梅从云南省拐骗至江苏省,经过几番周折,小花梅被转卖给董志民。1999年至2020年,二人先后生育八个子女。2017年7月至案发前,董志民还对小花梅实施了布条绳索捆绑、铁链锁脖等虐待、拘禁行为。此间,小花梅的饮食起居得不到正常保障,时常挨饿受冻,生活环境恶劣。董志民的虐待行为,致小花梅人身健康遭受重大伤害。
黄珊同学:妇女儿童拐卖事件层出不穷令人心痛,徐州铁链女事件只是其中被曝光的一件。减少此类事件的发生不仅需要国家层面相关法律的出台,更需要我们自身加强防范意识,不论男生女生,保护好自己。同时,希望有更多人站出来发声,不做“沉默的大多数”!
座右铭:我们画不出完美的圆,但它是存在的。
黄子越同学:首先,作为社会成员,我们应该关注妇女的权益并呼吁加强妇女保护的法律法规。政府部门应加大力度打击拐卖妇女和儿童的犯罪行为,并将其归为严重刑事犯罪。此外,我们应该提高公众意识,通过教育普及妇女权益保护相关知识,让每个人都明白保护妇女权益足一项重要的社会责任。同时,社会各界应积极组织和参与关于妇女权益保护的活动,让更多人了解到这个问题的严重性和紧迫性。
座右铭:法律是自由意志的所在。
林家乐同学:丰县铁链女事件告诉我们要宣传男女平等思想,尤其是在重男轻女思想严重和贫困落后的地区,正视性别,认同男女同等权利,抛弃男尊女卑的思想;要树立牢固长久的个人安全意识,时刻保持警惕,提高危机意识,不让违法犯罪分子有机可乘,同时对于身边的不法行为,也要勇于揭发举报,行使每个公民的责任权利,共同建设更加完善的法治社会。
座右铭:有理智的人在一般法律体系中生活比在无拘无束的孤独中更为自由。
第二组:思政231班的徐焕易、思政232班的许叶城、思政222班的周伟盛同学,分享了吴某某强奸、聚众淫乱、偷税漏税案。吴某某多次趁女性不知反抗或不能反抗之机,强行与之发生性关系、组织淫乱活动并偷税漏税,造成了十分恶劣的社会影响。
徐焕易同学:做戏先做人,从艺先从德。演艺圈不容藏污纳垢,“明星”要将尊德守法作为基本责任和义务,远离各种诱惑,勿走非法之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从来没有 “顶流”和特权,人气越高越要检点自律,流量越大社会责任越大,不能因为自己的私欲逾越法律的鸿沟、妄图挑战法律底线。
座右铭:法,国之权衡也,时之准绳也。
许叶城同学:保持清醒,理性追星。追星需要理智,不要被劣迹艺人影响,保持正确的三观,对于吴亦凡这种劣迹艺人,我们就应该狠狠唾弃。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无论是谁都不能凌驾于法律之上,谁也不可以为所欲为,谁也不能逃避法律的追究。
座右铭:法安天下,德润人心。
周伟盛同学:追什么样的明星一直是近些年来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重要内容,我们所要追求的偶像绝对不能只在外貌上闪耀。从时代的角度看,我们所要追求的偶像是要具有民族大义的英雄,是在关乎选择、担当和道义的时刻,宛若星辰一般散射着光辉的闪光的个人和群体。从个人的角度看,我们身为师范生,所要追求应该是有理想信念、道德情操、扎实学识以及仁爱之心的偶像。
座右铭:法律不保护权利上的睡眠者。
第三组:思政233班的许壹然、潘文烨、周晔座同学,带来案件:小崔一家的牛被电死,一开始三方行为人蔡大妈,包工头,三家公司都相互推卸责任。牛死的事实给小崔一家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于是他们寻求司法帮助。法官为了让小崔一家尽快得到补偿,寻找三方调解,最后三方达成一致共识,小崔一家得到应有的赔偿。这个案例充分体现了调解这一解决纠纷的方式的优越性。同时也让我们感受到邻里互助的温暖。
许壹然同学:这个案件很好地体现了调解较之于诉讼的优点。调解节省时间成本和金钱成本。同时调解的结果往往是当事人达成了一致的共识而非诉讼的强制要求,这也就有利于当事人关系的缓和。一开始三方都相互推卸责任,通过法官的调解,小崔一家可以及时得到补偿。本案中,蔡大妈同意赔偿也是出于邻里互助的心理,这也告诉我们在与他人的相处过程中应以和为贵,及时献出援助之手。最后我们要在生活中注意用电安全,以防牛之死这种悲剧再现,提高自我保护意识。
座右铭:知法律于心,守法律于行。
潘文烨同学:这个案件让我感受到调解对于解决纠纷的重要意义。在多方当事人争执不下且因鉴定成本高难以判定由谁承担主要责任,法官组织的司法调解让各方当事人达成和解,顺利地解决了本次案件,也减少了诉讼成本和鉴定成本,既符合法律又合乎情理。这个案件带给我们最大的启示就是在用电安全方面,在用电时微小的疏忽都会造成严重的后果,警示着我们在生活中要注重用电的规范以及事先排除隐患。
座右铭:人类受制于法令,法令受制于情理。
周晔同学:本次案件是一件小小的民事案件,争议小,也较为普通平常,但这样的民事案件也正是老百姓会实实在在在生活中会遇到的,所以我在选择座右铭时也就选择了商鞅的“法令者,民之名也,为治之本也”。法是为民的。回到案件,本次案件主要涉及的法律知识是侵权责任认定以及解决纠纷的途径,“调解”是解决纠纷的重要途径,它可以节约时间以及金钱成本,也很好的保护了邻里之间的关系,让受害人得到了赔偿,也不至于为难几位存在侵权行为的责任人,法理具有情理。
座右铭:法令者,民之名也,为治之本也。
第四组:思政233班的叶琳、叶问雨、吴宇情同学,带来案例:孙小果案件是一起严重的刑事案件,涵盖了多个罪名。1995年,孙小果因犯强奸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其父母通过伪造病历帮助孙小果非法取保候审、保外就医,导致其未执行刑期二年四个月又十二天。1998年,孙小果因犯强奸罪等罪,数罪并罚,一审被判死刑。然而令人震惊的是,20年后的2019年,孙小果再次犯下严重罪行。他因故意伤害案被逮捕。公安机关调查发现,孙小果注册有多家公司,经营多家酒吧夜店,是一个涉黑涉恶团伙的成员,他们做着诸多违法犯罪勾当,包括开设赌场、放高利贷、非法拘禁、故意伤害等。
叶琳同学:孙小果案件是一起行为和后果都及其严重的刑事案件,在收集资料的过程中我注意到了整个案件中唯一没有松口的纪委书记何绍平。正是因为其他涉案官员每个人都松开一个小口子,最终才撕开了这个大口子。因此我们需要深刻反省,在每起司法案件的调查过程中,都需要有关部门,有关公职人员严格按照法律程序进行,确保了案件的公正审理。该案件同时也提醒我们要加强法治教育,提高全民法治意识。通过孙小果案,我们可以看到犯罪分子在面对法律制裁时,仍然企图逃避法律的惩罚。这说明我们需要进一步加强法治教育,让更多的人了解法律、尊重法律、遵守法律,共同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座右铭:在法律的光芒下,寻找公正的归宿。
叶问雨同学:孙小果案件是一个引人深思的案件,它引发了广泛的社会关注和讨论。作为一个法律实体,我认为这个案件凸显了必须坚持法治原则的重要性。无论案件的结果如何,法律的公正性必须得到严格维护。这个案件还凸显了改革开放以来中国法治建设所面临的一些挑战,比如司法独立和普遍公正的实现。公众对权力滥用、不公正判决和网络谣言等现象的关注,正是社会普遍关注法治建设的体现。对此,我们必须深刻反思,并进一步加强法律体系的建设,加强司法体制改革,增强司法公正性和透明度。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维护人民的合法权益。法治建设任重道远,我们必须坚持依法办事、依法行事的原则,努力打造一个公正、透明、稳定的法治社会。
座右铭:法律明正义,公正秉公心。
吴宇情同学:恶魔的成长非是一朝一夕,一次次的包庇与有求必应让恶魔有恃无恐,让无辜之人受伤痛。这起案件警示我们:不仅要加强普法宣传教育,还要更加注重未成年的家庭教育。再者,法律的威严来自于严格的执法,本案中正是执法人员这个关键少数徇私舞弊,才让孙小果得以兴风作浪。若是有更完善的权力监督体系,何以至此?总之,法律面前无特权,哪怕你爸是李刚,哪怕你是叶小果,吴小果,最后都没有好结果。
座右铭:以文字为体,信仰为魂,法为社会之神。
法为邦本本固邦宁
令在必信 法在必行
每一期的法治小讲堂都让马院学子收获满满
心中根植法治之花
以实际行动维护社会安宁
习法修身,青年前进的步伐铿锵有力
习法修德,青年奋进的道路光芒万丈
习法筑国,青年捍卫的祖国繁荣昌盛
本期法治小讲堂
就到这里结束啦
下周同一时间
我们不见不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