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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浙江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杭州师范大学研究基地“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研究阐释”专项课题申报的通知

来源 : 马克思主义学院     作者 : 王觅     发布时间 : 2024-09-18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认真抓好全会精神的研究阐释和贯彻落实,经研究,浙江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杭州师范大学研究基地即日起开展“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研究阐释”专项课题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说明

浙江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杭州师范大学研究基地“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研究阐释”专项课题设重点课题、一般课题以及追加课题。经费资助标准为,重点每项1.5万元,一般每项0.8万元。

二、研究内容和选题

申报本专项课题应紧密围绕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聚焦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紧扣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对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做出的系统部署,围绕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中所提出的新观点、新论断、新要求和重大改革问题,结合浙江省、杭州市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的部署行动开展深入研究阐释,推动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在我市落地落实。申报者请根据以上研究内容要求,结合附件中的选题指南,自行设计课题进行申报。

三、申报与成果要求

1.本次课题申报面向杭州师范大学校内在职的教学科研人员。每位项目负责人只能申报1项课题。课题申请人申报时须征得课题组各成员本人同意,课题组成员同年度最多参加两个课题的申报。

2.申报者必须坚持问题导向、效果导向和成果导向,在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的基础上,根据参考选题,结合浙江实际和杭州实际,自拟题目进行申报。

3.本专项课题研究成果形式为著作、论文、研究报告或报刊文章,浙江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杭州师范大学研究基地将根据申报情况,择优立项。

4.课题研究周期为1年,自预立项文件发布时算起,浙江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杭州师范大学研究基地学术委员会将按照申请书上所填写的预期成果对课题予以验收。

5.本专项课题鼓励申请人在“三报一刊”(《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经济日报》《求是》)或《浙江日报》《杭州日报》上发表理论文章,相关成果可用作课题结项。

6.注意:结题成果须在显著位置须标注有“浙江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杭州师范大学研究基地”或“浙江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杭州师范大学研究基地专项课题资助”等标识,否则不予结题。

7.如有研究成果质量较高,并按上述规定标注“浙江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杭州师范大学研究基地专项课题资助”,经浙江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杭州师范大学研究基地学术委员会认定后,可确定为本专项课题的追加课题进行追加立项。

四、申报程序

申请人应根据指定的主题进行论证设计,填写并提交《浙江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杭州师范大学研究基地“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研究阐释”课题申报表》一式4份、《浙江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杭州师范大学研究基地专项课题设计论证(活页)》一式4份、《浙江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杭州师范大学研究基地专项课题申报汇总表》一式1份,在规定期限内向浙江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杭州师范大学研究基地报送全部申报材料,并将申报材料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

拟立项课题由本基地学术委员会进行评审,按照“公平、公正、择优”原则确定。

五、受理时间

申报时间自通知之日起至2024年1018日,逾期将不予接收。

、联系方式

课题申报受理联系人:吴老师;电话:18019195506;电子邮箱:wzwhznu@163.com

纸质材料请递送:杭州师范大学恕园26号楼306办公室王老师;联系方式:28865638。

附件1.专项课题申报表

附件2.课题设计论证(活页)

附件3.专项课题申报汇总表

附件4.选题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