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者
天下之程式也
万事之仪表也
法治的根脉深埋在中华大地下
维系着千年仁人义士所追寻的公与正
马院学子以案说法 依律明法
法治小讲堂第八期 与大家相逢
理性的光辉 在讲堂里闪耀
本期法治小讲堂带领大家走近四个案件
追溯案件始末 探寻法律根源
于沉思中 明确法律界限
在宣讲中 弘扬法治精神
第一组:思政244班徐嘉璐、虞乐、缪涵洁、唐艺桐、胡露允同学给我们分享了孙志刚以生命之重推动法治进程一案。因未携带证件,孙志刚被关至收容所,后因相关无证件收容所人员迫害,孙志刚在收容所失去了自己的生命。
虞乐:立法不易,守法更难。法律至上是法治社会的基本理念,普遍的守法是法治社会得以实现的前提。由于传统与国情的特殊性,强调守法,尤其是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守法在我国更有其特殊的意义。孙志刚案及其中凸现出的执法者犯法的问题更引起我们的思索。
【座右铭:没有被听见不是沉默的理由】
胡露允:通过法治事件推动法治进程,是一种非常态化的模式,其中的代价和成本太高了。事实上,法治事件与推进法治进程是有关联性的,但不是因果关系。在此之前,社会各界已经意识到遣送办法的不足与缺憾,有关部门也在着手制定救助办法。而孙志刚事件恰好与这种趋势相吻合,形成一种助力。孙志刚以生命为代价推动中国法治进程,是值得纪念的人。
【座右铭:法治为本,公正为民】
唐艺桐:我们反思,这样的事情在当时肯定不是少数,为什么到了孙志刚同志才被揭露和修正,那么此前众多的工人群体呢?他们的哀嚎是没有声音的吗?恐怕是因为孙志刚大学生的特殊身份唤醒了背后的社会力量。为什么“打工人”成为了众人自嘲的词汇,为什么工人这个职业至今仍受到歧视,为什么工人阶级的呼声会被按下静音键?细细思索,我们法治建设的道路仍任重道远。
【座右铭:公理之下,正义不朽】
缪涵洁:发生于21世纪之始的孙志刚案,不仅是一个人的悲剧,更是对中国社会公平正义的一次重大考验。这起案件为每一个人都敲响了警钟,法治社会的核心在于保障人权,而不仅仅是维护社会秩序,良法之治,捍卫人的自由和权利是排在首位的。政府和社会应该共同努力,确保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任何一项政策或措施都不能成为剥夺个人自由和尊严的工具。
【座右铭:保障人权,法治当为公平撑伞;倾听呼声,社会莫让正义蒙尘】
徐嘉璐:逝者已逝,众恶徒已正法,然天下居庙堂者与处江湖者,当以此为鉴,牢记生命之重、人权之重、民主之重、法治之重,无使天下善良百姓,徒为鱼肉。孙志刚案令人痛心,它揭示了社会中存在的阴暗面。这个案件提醒我们,每个人都应享有基本的人权和尊严,任何形式的暴力与不公都是不可接受的。孙志刚的遭遇促使我们对社会制度进行深刻反思。希望这样的悲剧不再重演,让我们共同努力,构建一个更加公正、温暖的世界。
【座右铭:法安天下,德润本心】
第二组:思政243的吴莹莹、陈锦馨、林芷伊、张一格同学讲述了关于恋爱关系中的礼金纠纷问题。原告阿舒与被告阿慎经人介绍相恋,恋爱期间原告向被告转账8万元,被告也给原告转过礼金。双方订婚后,因观念不合终止恋爱,原告讨要礼金时发生分歧,遂诉至法院。
吴莹莹同学:情感上的冲动促使双方在未深入了解彼此价值观与生活理念时便匆忙订婚,大额彩礼与转账看似是爱的表达,实则缺乏理性考量。在婚恋里,情感不能完全凌驾于理性之上。唯有在理性与情感间找到平衡,才能让婚恋关系健康发展,避免陷入类似的尴尬与纷争,构建起稳固且和谐的情感纽带。
【座右铭:法不强人所难】
陈锦馨同学:在处理恋爱期间的财产纠纷时,法律固然提供了明确的规则和标准,但情感因素同样不可忽视。法院在审理此类案件时,更应该综合考虑双方的实际情况,既要保障法律的公正性,也要有人文关怀。
【座右铭:法律不仅要有硬度,更要有温度】
林芷伊同学:法院在处理这起案件的时候综合考虑了双方的实际情况,以及当地的风俗习惯,做出了一个既符合法律规定,又能体现公平精神的判决。因此我们应在恋爱与婚姻中遵循公平原则,更加理性地看待彩礼问题,避免类似的纠纷再次发生。
【座右铭:法律是公平的裁判者】
张一格同学:我们应该平衡好感性与理性这一座天平,在恋爱关系中,情感和金钱的投入是不可避免的。当恋爱关系无法继续时,双方都应以理性和成熟的态度去处理分手事宜,通过协商或法律途径解决争议,而不是让情绪操控自己。签订婚前协议尤为重要,婚前协议明确了双方在婚前和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归属,可以有效避免财产纠纷,防范于未然。法院秉持了公平公正原则,保护平等的法律主体,兼具法理和人文情怀,公理之下,正义不朽。
【座右铭:法立于上,教弘于下】
第三组:思政242的林歆语、林溢欣、黄静雯、翁飞扬同学分享了陆勇案。身患白血病的陆勇在2004年偶然了解到印度生产的仿制抗癌药与瑞士抗癌药的药效几乎相同且价格更加低廉,在他分享到自己的病友群后,很多病友让其帮忙购买此药,人数达千人。2014年4月15日,陆勇因涉嫌妨害信用卡管理罪、销售假药罪被审查起诉。2015年2月26日,湖南沅江市检察院对陆勇涉嫌妨害信用卡管理和销售假药案作出最终决定,认为其行为不构成犯罪,决定不起诉。陆勇最终无罪释放。
林歆语同学:“于法理中见人情”,对于陆勇案的探讨彰显了法律亦有温度。不起诉的决定、众人的发声都让我们感受到法治社会下法与情相融合的进步。我们乐见在未来,相关案件也能得到妥善处理,让法治社会中的每个人都被安全感与幸福感包围。
【座右铭:法律刚正不阿但绝不冰冷】
林溢欣同学:从法理联系人情,陆勇案沟通了冰冷法律与温暖人心。承担生命重量的药品不该因价格成为困住求生欲的枷锁。陆勇案让我们看到了法律的模糊地带,推动了法律理论与实践的完善,也激起了我们对于医疗公平的思考——在贩卖假药与对抗不公的争议中,法律与正义的边界究竟是什么?
【座右铭:人民司法为人民,对人民负责,对事实负责,对法律负责】
黄静雯同学:陆勇案受到社会广泛关注,法院审理过程的公开性体现了司法透明度。其案件处理结果具有社会引导价值,推动了新《药品管理法》的实施,这些变化推动了司法体系的完善与创新,有利于提高司法公信力和效率。
【座右铭:坚持法律发展与时俱进】
翁飞扬同学:陆勇案让我深刻体会到了国家司法的温度。法律是秩序的基石,但面对生命困境时,也应体现温情与人文关怀。陆勇的无罪释放,在法律与伦理之间权衡的结果,也促使我们思考如何在法律框架内更好地保障个体生存权。愿法律更加完善,让正义与温情并存。
【座右铭:尺度之外亦有温度】
第四组:思政241班的谢真、江语臻、王子琪、张思奕同学分享了重庆姐弟坠楼案。2020年11月2日,重庆南岸区发生一起悲剧,张波将其2岁的女儿和1岁的儿子从15楼家中扔下,导致姐弟俩不幸身亡。最初,张波在现场表现出极度悲痛,但警方调查后发现这是他试图蒙混过关的演技。经调查,张波与其女友叶诚尘共谋杀害两名儿童,以制造意外坠楼的假象。2024年1月31日,张波和叶诚尘被执行死刑。
谢真同学:重庆姐弟坠亡案是一起极其严重的刑事案件,重庆高院的二审判词振聋发聩:罔顾国法天理人情,严重挑战法律和伦理底线,践踏社会良知,其作案动机特别卑劣,作案手段特别残忍,犯罪情节特别恶劣,犯罪后果极其严重,主观恶性极深,社会影响极坏。它不仅牵动着全国人民的心,也引发了我们对法律、道德和人性的深刻思考。我们要从中吸取教训,加强对未成年人的保护和教育,同时也要加强对法律的遵守和尊重,共同营造一个和谐、安全、公正的社会环境。
【座右铭:绳之以法,断之以刑,然后寇止奸禁】
江语臻同学:重庆姐弟案深刻反映了人性的扭曲和社会道德的缺失。案件中,张波和叶诚尘的行为突破了人伦、道德和法律的底线,严重背离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造成了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这一事件提醒我们,必须加强法治教育,提高公民的法律意识,同时重视家庭教育,培养健康、阳光的下一代。
【座右铭:正义不仅需要实现,而且要以人们看得见的方式实现】
王子琪同学:重庆姐弟案不仅是对法律执行的严峻考验,也是对社会道德和家庭教育的重要反思。它提醒我们,家庭教育对于孩子的成长至关重要,家长应重视培养孩子的道德观念和价值观。同时,社会各界也应加强对家庭教育的支持和帮助,预防类似悲剧的发生。这起案件是对人性的深刻拷问,也是对社会的警醒,需要我们从多方面进行深刻反思和积极行动。
【座右铭:正义的天平也许偶有偏差,但终将回归正义】
张思奕同学:重庆姐弟坠楼案的发生令人痛心,作为孩子的亲生父亲却对孩子下手,挑战了社会道德和伦理的底线,体现了人性的扭曲。同时案件的发生提醒社会要提高对儿童的保护意识,不断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加强相关领域执法力度与法治宣传,减少悲剧发生。
【座右铭:法者,非从天下,非从地出,发乎人间,合乎人心而已】
法为绳 可衡天下不直
智为刃 剑指不公内里
在一期又一期的法治小讲堂中
马院学子受法治无声熏陶
坚定法治意识、践行法治精神
将自己培养为适于时代的
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法治小讲堂与大家相聚短暂
我们下期再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