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新闻

当前位置 :  首页 > 新闻中心 > 学院新闻

学院要闻 | 武汉大学李佃来教授应邀为我院师生作专题讲座

来源 : 马克思主义学院     作者 : 马克思主义学院     发布时间 : 2025-01-07

1月5日晚上,马克思主义学院邀请武汉大学哲学院院长李佃来教授,为我院师生作题为“全面深化改革中的社会公平正义问题”的专题讲座。讲座由马克思主义学院院长、党委书记李洪波主持,马克思主义学院师生共20余人参加。


IMG_20250105_190343


李教授首先带领大家回顾了中国改革开放以来的发展历程。改革开放是决定当代中国命运的关键一招,从经济领域入手,着力进行经济体制改革,建立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这是一项伟大的实践创新。随后,他详细介绍了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的相关内容。十八届三中全会于 2013 年 11 月 9 日至 12 日在北京召开,会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标志着中国改革进入全面深化的新阶段。而二十届三中全会于 2024 年 7 月 15 日至 18 日在北京召开,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进一步明确了改革的方向和目标,为实现中国式现代化提供了有力保障。


IMG_20250105_225612


李教授深入阐述了全面深化改革的内在逻辑。他指出,改革由局部探索、破冰突围到系统集成、全面深化,是为了更好地适应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在纵深层面解决社会不平衡、不充分发展问题。通过全面深化改革,可以打破原有的利益格局,优化资源配置,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奠定坚实基础。

在市场经济蓬勃发展的当下,公平正义问题显得尤为重要。李教授提到,新发展理念中的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里面的协调与共享都与社会公平正义息息相关。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也凸显了公平正义的重要性。《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指出,必须以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紧紧围绕更好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深化社会体制改革,改革收入分配制度,促进共同富裕。在《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中,更是 12 次提到“公平”,充分体现了公平正义在改革中的核心地位。改革的目标就是要消除阻碍社会公平正义实现的各种因素和瓶颈,建立有利于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制度体系,在更高水平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IMG_20250105_190352


李教授从多个维度对社会公平正义问题进行了审视。首先,他强调了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重要性,指出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人民群众的共同期盼。其次,他提到了城乡东西区域领域的平衡发展,认为只有实现各地区、各领域的协调发展,才能真正实现社会公平正义。此外,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也是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组成部分,只有保障每个人在法律面前的平等权利,提供公平的机会,制定公正的规则,才能让社会充满活力与和谐。市场的公平竞争同样至关重要,公平竞争能够激发市场活力,促进资源的合理配置,为社会创造更多的财富。最后,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法治是保障社会公平正义的基石,只有健全的法治体系,才能为社会公平正义提供有力的保障。

在讲座的最后,李教授着重强调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制度优越性。他指出,在容纳、促进和实现社会公平正义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具有资本主义根本无法比拟的制度优势。这种制度优势体现在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体现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体现在社会福利制度的逐步健全等方方面面。正是这种制度优势,让我们在面对各种困难和挑战时,能够保持社会稳定,推动社会公平正义的实现。这也是我们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自信最重要的基础之一。


IMG_20250105_190446


最后,李洪波院长对李教授莅临我院表示衷心的感谢并做了讲座总结。李教授的讲座让师生们明晰改革历程,从经济破局到全方位变革,为公平正义筑牢根基;聚焦公平正义主线,领悟其在改革全局的核心地位,激励大家助力其落地生根;多维审视公平正义,全方位洞察其内涵,夯实坚守原则的信念;彰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势,注入坚定自信,激励师生投身公平正义事业,为改革添砖加瓦,共赴民族复兴征程。


IMG_20250105_190425